许多朋友出去工作攒几年钱都准备回到自己的家乡盖一所自己的自建房,有的时候会遇到土地管理严格的时候,建房手续不容易审批,手续不知如何办理。下面虫筑小编就给大家简单聊聊自建房盖房手续的事。
住房住户应当首先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规划。申请经村民会议或者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应当如实填写申请表。不应有任何隐瞒或虚假。否则将被取消建房资格。
申请已获批准,该建筑只能凭县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准建筑证》建造。施工应严格按照批准的位置和用地定额进行,否则应按有关政策办理。
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自收到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县人民政府应当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申请表一式三份,一份由县政府保管,另两份由乡(镇)政府保管。
申请表封面上的批准号由批准机关填写。
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应按期装订归档,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农村住宅建设所需的证明材料
1 .《村民住宅建设和土地使用申请表》一式五份;
2 .成年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同意退出原居住用地并提交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进行用地重组的承诺书(无旧居住用地除外);
4.危房改造的,应当提供危房鉴定部门或者乡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居住建筑权属证明原件和危房鉴定证明。
5.拟建建筑与相邻建筑相邻或者涉及公共使用、共用、借用墙体等关系的,应当征得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并签署书面协议或者签署确认申报图纸(包括四个边界)。协议应由当地村民委员会见证或依法公证。
6.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和注册专业资质的设计人员绘制的设计图或标准总图。
打算返回家乡建房的朋友希望以上内容能帮助你更多地了解建房知识和政策,并祝大家建房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