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虫筑网![请登录][免费注册]
联系我们:
400-831-7879
设计群:642709571

施工群:904057899
虫筑网
APP下载
热门服务
新闻中心返回

中建协公布148项工程入选鲁班奖复查名单!

发布时间:2017-08-07  阅读次数:942

近日,中国建筑业协会发布通知,自2017年8月8日开始,对148项符合2016~2017年度第二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申报条件的工程项目开展复查。

blob.png


blob.png

建协函〔2017〕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建协〔2017〕2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第二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建协〔2017〕16号)要求,我会已对各地区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和有关单位推荐申报的工程进行了初审,其中有148项工程符合申报条件(名单见附件1),我会将对这些工程进行复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时间 

复查时间定于2017年8月8日开始,8月底结束。每项工程具体复查时间由复查组与各推荐单位联系后确定。

二、复查要求

(一)复查工作执行《办法》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复查工作细则(试行)》(建协〔2011〕19号)(以下简称《细则》)。 

(二)各推荐单位负责配合鲁班奖现场复查工作,督促申报单位按《办法》和《细则》的有关要求做好复查准备工作。

(三)复查时若遇到节假日,请提前通知有关单位,做好工作安排。

三、复查纪律

请各推荐、申报单位,复查专家及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中央、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认真执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纪律规定》(建协〔2014〕23号)及《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复查接待工作要求》(见附件2)。

附件:

1、2016~2017年度第二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复查工程名单

2、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复查接待工作要求

附件一

blob.png

blob.png

blob.png

blob.png

blob.png

blob.png

blob.png

blob.png

blob.png

blob.png

blob.png

blob.png

附件2: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复查接待工作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廉政建设方面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鲁班奖)复查工作,现对复查接待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申报鲁班奖工程的推荐单位为复查组的接待单位,其他单位不得参与复查组的接待工作。

二、为不影响各级政府领导的正常工作,复查期间不提倡政府领导出面讲话或陪同。

三、各接待单位对复查组人员不搞迎送、宴请,陪吃、陪住等活动。

五、复查期间所使用的会议室内外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放置鲜花、水果及香烟。

六、复查组人员住宿标准不高于400元/人/天;用餐不得安排在高档饭店、会所及与申报企业有关的就餐场所等,用餐标准不高于260元/人/天。以上费用及复查组人员省际交通费均由中国建筑业协会承担,并由其派出的联络员负责支付。

七、各接待单位安排一人协助做好联络服务工作。


本文关键词:施工 施工案例新闻分类:新闻来源:中国建筑业协会网站
分享到:
× 上传案例流程
返回顶部